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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评丨“带孙费”争议:解“法结”更要解“心结”
海南日报客户端 2019-09-21 17:32:00

据海报集团全媒体理论评论中心

家里老人帮忙带孩子

是很多家庭的常态

正因如此

不少人将其视为“天经地义”的事情

但是最近

四川绵阳的王大妈“拉下面子”

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

索要14万“带孙费”!

这是咋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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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来源网络

据王大妈称,孙子自从一岁多断奶后就由自己照顾,各种费用全由自己垫付,而任劳任怨却没有换来一家人的和谐美满,现在,孙子9岁了,儿子儿媳闹起了离婚。日前,法院作出判决,王大妈的儿子儿媳应支付王大妈为抚养孙子所垫抚养费近7万元。

【老人索要“带孙费”,并不是真想伸手要钱】

随着法制体系的日益完善,公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不过,由“带孙”引发纠纷诉诸公堂的事件似乎并不常见。

大部分中国孩子都是由爷爷奶奶或是外公外婆带大,这是一种极其普遍的现象。拿“80”“90”后小夫妻来说,或是双职工家庭,工作日无暇照顾孩子,或是生意人,终日忙忙碌碌,无法顾及孩子,加之父母年纪不大,退休在家,正好成了带娃的不二人选。学龄前,孩子们咿呀学语,亦步亦趋跟随祖辈,被称为“小尾巴”,及至入学,老人们看似有了自由活动时间,却又多了一天四次接送孩子的新任务。

普遍不代表应该。父母有教育抚养子女的义务,但没有帮助子女继续抚育下一代的责任。长辈之所以愿意无偿带娃,无私带娃,是出于爱,出于亲情,出于舐犊之心,并不存在理所应当。很多人 “问心无愧”地享受着父母的“服务”,还常抱怨孩子被老人宠坏,却不曾注意,那为孩子被书包的背影已不似当年挺拔,那如瀑般的秀发不知何时已变斑白 ,那曾经矫健的步伐已渐渐追赶不上奔跑的孩子。

索要“带孙费”,不是伸手要钱,而是寒了心的父母,唤醒尘封已久的亲情,唤回漠不关心的子女的最后一招。常言道“养儿方知父母恩”,为何有的人,有了儿却忘了娘,难道要等到自己也成为祖辈的时候,才能体会老人的辛酸与无奈,才能感知为人父母者的伟大与无私?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长辈对子女的爱,永远胜过子女对长辈的关怀。其实老人要的并不多,和和美美,团团圆圆,健健康康足矣。请怀着一颗感恩之心,给老人多一些体贴,多一些关注,多一些关怀。祖孙三代其乐融融,才是老人们最想要的。(红网 刘帝)

【哪有那么多天经地义的事】

在一个竞争激烈的社会,老人帮着子女带孩子,是很多年轻家庭的常态。原因很简单,同时上班照顾不了孩子,辞职在家又失去了收入,请外人照顾又不放心。舐犊情深,虽说许多老人都心甘情愿帮着子女带孩子,却并不意味着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其实,近年来关于老人索要“带孙费”的事例屡见报端,虽然导致老人索要“带孙费”的理由各不相同,但无一例外地暴露出隔代抚养以及深层次的亲情、道德、法律等问题,值得深思。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有着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父母因生活需要在外务工而将未成年子女交由老人照料并不鲜见,因为生活不易,对此在道德上和法律上不应给予苛责和非难。用一句网络流行语来说,就是“人艰不拆”。而绝大多数老人也很乐意帮忙带孩子,因为理解年轻人的难处,也因为“隔辈亲,亲又亲”。但是抚养费用该由谁出?尽管许多老人愿意拿出自己的积蓄去抚养第三代,力所能及地减轻子女的生活负担,但无论是基于情理还是法理,抚养费用都该由父母来出。因为为未成年子女提供必要的抚养费用,是父母履行抚养义务最基本或者也可以说是最低的要求。

其实“带孙费”本不该成为问题,多数情况下也不是问题。许多子女都会主动出这笔费用,老人也不会锱铢必较。不过,总有一些子女不明事理,一毛不拔,将老人的“帮忙”视为“天经地义”,甚至将带孩子与赡养老人挂钩。这既是不孝,更是违法。只要子女尚在世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老人就没有强制抚养第三代的义务。老人基于血脉、亲情等原因而帮助子女抚养下一代往往倾尽全力,但奉献不是义务,更不能代替或减少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正是基于此,法律对于老人“带孙费”的主张是支持的,“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亲情是最朴素、最纯真的情感,父母为子女的付出多不求回报。倘若不是寒了心,老人多不会与子女对簿公堂,包括追讨赡养费、“带孙费”等。在不少有关“带孙费”的案件中,老人都是默默付出,毫无怨言,最后诉诸法律也多不是因为钱的问题,而是“心”的问题,比如子女不孝顺,婚姻发生变故,或者婆媳矛盾难调和。很多时候,就是因为子女把父母的照顾和帮忙当作了理所当然,对父母的辛苦付出习以为常,少了感恩,多了亏欠,以至让老人寒了心,不得已才寻求法律来出口气。即便没有发展到这般地步,也必然会让亲情变味儿。

天底下,哪有那么多天经地义的事?父母恩重如山,子女还须谨记于心。(南方日报 丁建庭)

【“带孙费”争议 解“法结”更要解“心结”】

老人们为孙辈的付出自然并非天经地义。在缺乏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老人对孙子女的照顾构成无因管理,其间产生的支出本就应该由孩子的父母来承担,从法律角度上来看,“带孙费”必须要交。

但我们要看清的是,法院判决中的“带孙费”并非是老人照看孙辈的劳务费,而是此前老人抚养孙辈产生的支出。毕竟,“家庭”“亲情”本就与“奉献”“付出”紧密相关,若是连家人间的扶持帮助都要用金钱来衡量,亲情的宝贵又从何谈起。

不得不承认,在当下,“老人带孙子”的确有很大的“市场需求”。随着“双职工”家庭变得越来越普遍,“谁来带孩子”成为很多父母的头疼事。请保姆吧,成本很高不说,还得担心孩子是不是真能得到好的照顾;夫妻一方辞职回家吧,经济牺牲也不小,还容易引发关于“谁付出更多”之类的家庭争议。这时候,往往只有家中老人“挺身而出”,将带孩子的重担接过来,才能解决燃眉之急。更何况,“老人带孙子”也有很深厚的社会基础。在大多数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老人们带孩子是温馨家庭的一个重要体现。含饴弄孙,尽享天伦之乐,对于很多老人而言,也不失为人生乐事。

因“带孙费”对簿公堂的,毕竟还是个案。在很多“带孙费”争端中,老人们宁可“家丑外扬”也要争的,并不仅仅是“经济账”,更是希望算好家庭中关于责任与奉献的“情感账”。所以说,这类新闻给我们的启发,重点在于唤醒对身边人付出的珍视和感恩,而非单单“养孙费该不该给”这类金钱问题。我想,法官面对这类问题时,也应注重“柔性”审判,将重点放在调解和情感修复上,以和为贵,才能让“家务事不再难断”,在解开“法结”的同时也解开“心结”。( 广州日报 许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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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略有删节)


责任编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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