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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对引进国内外先进农业新品种项目可获300万元补贴
海南日报客户端 2018-09-29 22:21:46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计思佳

9月29日上午,《中共海口市委、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政策措施》(下简称《政策措施》)获海口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审议通过。《政策措施》重点从优化资本要素供给和土地资源配置、盘活农村集体产权要素等方面,支持产业项目落地,壮大集体经济,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和健康养生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政策措施》提出要转换财政扶持方式。强调整合各类财政支农资金,改变财政涉农资金“撒胡椒面”分散投入状况,集中资金投入整片建设。通过推行股权投资、购买服务、担保、贴息等方式,提升财政支农使用效率。新增1亿元“政保贷”财政投入,解决涉农企业融资问题。

统筹利用农村土地,重点解决项目落地用地难问题。将美丽乡村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探索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制度创新,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鼓励利用设施农用地用于农产品临时储存、分拣包装、休闲采摘项目。

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对村级组织通过招商引资和盘活资源、资产、资金引进企业的,产生的税收全市留成部分,按6:4的比例奖励给村委会和引进的企业。支持农村产权要素流转,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农村产权要素流转交易平台,促进农村产权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以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农业企业吸纳并转化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引进国际国内先进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等,最高给予300万元补贴。鼓励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争创名优品牌,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强调支持休闲乡村旅游“品质化、文创化”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合作发展休闲农业,打造乡村旅游品牌,最高给予50万元补贴。通过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方式支持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培育农村电商龙头企业,拓宽农产品销路,单家运营商最高奖励100万元。

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现代农业项目建设。鼓励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创新符合农村特点的抵(质)押担保方式,对贷款用于发展特色农业的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等给予贷款贴息,解决涉农企业融资难问题。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等。

另外,《政策措施》正式印发后,《政策措施》中各牵头部门要在3个月内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或办法,使《政策措施》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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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维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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