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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乐东户籍且高考700分以上已被录取的考生可申请助学金
海南日报客户端 2018-08-16 11:19:17

据海南日报客户端 | 记者梁君穷

8月16日海南日报记者从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局获悉,凡乐东户籍且在乐东县区域内高中学校报名点或乐东县高招办报名点报名参考高考,高考总分700分以上(含700分)已被录取的考生,可向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基金会申请助学金。

申请的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1、纸质申请书。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3、考生银行卡、身份证号复印件(注明开户行)。受理时间从2018年8月15日11点起至8月20日下午18点截止,逾期不再受理。受理部门为县教局综合职能岗。

受理人:陈积蕃。联系电话:1860896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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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曼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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