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陈蔚林
海南岛四面环海,既是台风多发区,也是沿海强台风、风沙危害严重的地区。沿海防护林是抵御海潮、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以及防沙治沙、改善沿海地区气候的绿色屏障,其中的基干林带海防林还是国家重点公益林的重要组成部分。1月30日,儋州代表团向大会提出建议,尽快制定海南沿海基干林带海防林生态直补政策。
儋州代表团调研得知,从1991年开始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通过大力造林和封山育林,全省基本上在沿海地区筑起了一道绿色屏障,较大程度地改善了海南生态环境。为了建设和保护海防林,原林业部早在1996年11月就颁布实施了《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将沿海基干林带划定为国家特殊保护林带;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也于2007年11月颁布《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加强对沿海基干林带海防林的建设和保护。
然而,海南海防林当前仍然普遍存在林权不清、管护责任不落实、权与利不对等、盗伐滥伐和人为破坏较为严重等问题,导致海防林森林质量不高、生态效益不高,急需采取生态直补措施,扭转海防林建设与保护困局。
因此,儋州代表团建议,省政府尽快制定海南沿海基干林带海防林生态直补政策,以按照《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确定的沿海基干林带为生态直补范围,通过现金直补的方式,原则上按照林木不采伐给所有人造成的损失确定补偿金额。
在直补对象上,儋州代表团建议,按照林地所有权人、林地使用权人、林木所有权人2:3:5比例进行直补,即林地所有权人获直补金额的20%,林地使用权人获直补金额的30%,林木所有权人获直补金额的50%。三权均属村集体的,村集体获100%直补金额;农户仅有林木所有权的,获50%直补金额;农户既有林木所有权又有林地使用权的,获80%直补金额。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赎买的办法,将农户的林木所有权赎归村集体所有;或者采取林地发包的办法,明确农户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
在直补金额上,儋州代表团特别提到,不同地类、不同树种的直补金额应有所区别。例如:椰树有林地,因椰树主要是采果,不依靠采伐获取经济利益,因此补偿金额可以低,如50元/亩,强调的是管护责任;木麻黄有林地,木麻黄主要靠采伐获取经济利益,因此补偿金额应以木材价值相当,按木麻黄林年生长量0.5立方米,出材率70%,800元/立方米估算,每年应补偿280元/亩;在林木生长缓慢或者只有杂灌的林地,虽无木材可采伐,但防止砍柴也很重要,可给予100至150元/亩的补偿;无林地在造林前不给予补偿。
儋州代表团还建议,各级政府应每年对海防林管护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未发生乱砍滥伐和毁林占地、采砂取土等破坏海防林情况的,足额发放直补金额;发生破坏海防林情况的,视情节轻重,扣减直补金额,责令整改,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加强海防林建设需要对海防林进行造林或更新时,由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实施,林权所有者必须服从,更新采伐的林木归林木所有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管护责任人承担造林工作。
责任编辑:吴维杨